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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红英去做饭,心情好的不得了,不止脸上带着笑,嘴里还罕见的哼着她自己都记不得从哪里听来的小调。

陆明江从外面进来愣了一下:“哟呵,这是捡到宝贝了?这么高兴?”在一块这么多年了,生活难的,他已经记不起来自己婆娘上一次这么高兴是什么时候了。

张红英笑道:“可不是捡到宝贝了,所以啊,这心里,真的高兴的不行。”

陆明江坐在了灶台后面,给她搭手烧锅顺便歇口气:“啥高兴的事情说出来让我也高兴高兴。”

张红英往外面看了一眼:“还不是东平跟温婉——”

正说着,堂屋里面就传来了陆东临激动的叫喊声:“嗷,鸡,野鸡,哥你逮到野鸡了?你咋那么厉害呢?又逮到。”

中午陆东平跟温婉说的好东西,这会儿温婉终于看见了,是一只罩在竹篓下面的野鸡,漂亮的不像话,尾巴老长老长的,浑身颜色层层叠叠鲜艳无比,温婉看的眼睛都直了:“真的好漂亮好好看啊!”

好看是好看,但是对于陆东临来说好看暂时敌不过好吃:“姐,明天可以杀了炖了,这玩意儿炖透了放点洋芋一起,可香了。”不行,光想想他都要流口水了。

温婉舍不得,她再一次强调:“可是它好漂亮啊,杀了吃肉好可惜的。”

陆春娥也凑过来,她也觉得好看,也舍不得,但是再好看都要败给现实:“姐,这个养不了的,咱们家已经有两只鸡了,再养被人发现了可不得了。而且,这东西野的很,养不活的,跟那只兔子不一样,那兔子捡回来的时候还小,没有什么野性。”

那就只能吃了。

陆春娥道:“回头让我哥杀的时候把毛拔下来留着好了。”

温婉点头,真的好好看。

“脖子上面彩色的毛还能做毽子,鸡毛毽子,姐,你会踢吗?”

温婉摇摇头。

陆春娥眼睛亮闪闪的:“我会,我教你。”

确定了没法养,温婉就只能忍痛不想了,强迫自己想鸡肉的味道,她有很久没吃鸡了,那味道想起来确实很香。

灶房里面的张红英问陆明江:“你们俩一老早就跑去山里,就那么只鸡?”

陆明江朝外面瞅了两眼,看着没人,压低声音道:“哪能,就一只野鸡,他会巴巴回来喊我?是个大家伙,我跟他一块弄下来藏起来了,等一会儿黑透了,人都睡了,就给弄走。”

这种事情爷俩也不是头一回干了,张红英也知道一点:“那尽量晚一点,可别让人发现了。”这山里的野物也属于集体的,运气好得的小东西到不算啥,可遇到大东西,那是要上交给集体的。要是不上交,被人知道了,那肯定犯红眼病搞事情。

可到手的东西,谁又愿意送出去,陆家咀四面都是山,想弄什么东西各凭本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