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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都没有再说话。城市最后的喧嚣渐渐散去,岑寂的晚风吹拂着,夜色缱绻。谢宜珩喝完了杯子里最后一点咖啡色的酒液,从高脚凳上跳下去,裙摆在风里张扬,笑眯眯地冲他摆摆手:“不早啦,我先走了。”

裴彻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,跟着她一块出去:“我和你一起回去。”

她歪着脑袋想了想,没拒绝他。

回到房间的路不远,但是也不近。晚风酣醉,谢宜珩慢悠悠地走在那条鹅卵石小径上,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死一样的寂静太过压抑,浪费了这么好的夜色。她找了个合适的话题,问他:“你是和爱德华一起住吗?”

裴彻比她高了小半个头,侧过头去,正好看见她纤细的锁骨和脸颊上的颜色,是一点点洇开了的胭脂。她今天穿着拼色的连衣裙,红黄蓝的色块碰撞,大胆又明媚,发梢带着一点点的卷度。这个角度看过去,像极了四十年代好莱坞画报上黑发红唇的女明星。

“不是,我和哈维一起。”

谢宜珩“哦”了一声,走过花丛的时候顺手摘了一朵栀子花,百无聊赖地拨弄着花瓣:“哈维也来了吗?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他。”

裴彻松了松领带,平淡地开口:“你前几天不也是没见到我?”

哪有那么多恰到好处的巧合。每一个发生的极小概率事件的背后,都是精心设计的偶然。最普遍的事实就是,即使和想见的人在同一个小镇上,或许都是从未谋面。

他身上还是有栀子花的味道,不浓也不淡,谢宜珩干笑了几声。

裴彻浑不在意,接着说下去:“哈维夸你今天的讲座表现得特别好。”

谢宜珩的脑子里多多少少进了些酒精,被帅哥教授夸的感觉非常好,整个人有些晕乎乎的:“他今天出现了吗?”

裴彻瞥了她一眼,睫毛就这么垂着,落满了暗黄色的灯光,格外的清隽:“他就坐在爱德华的边上,你看到他了吗?”

谢宜珩想起来自己当时看的是谁,升腾起一股心虚的气息,捻着栀子花瓣的力气都重了几分:“没注意。”

裴彻迁就她的步子,慢慢的走,两个人就这么自由散漫地夜游华盛顿州这个偏僻的小镇。听到这句“没注意”,裴彻低低地笑了笑,肩膀稍微往左侧倾了倾。她的肌肤触到质感极好的天鹅绒布料,有些发痒,谢宜珩后知后觉地侧开身子,活像只过了电的猫,红着一张脸,慌慌张张地问他:“怎么了?”

他刚刚的架势实在吓人,她的脸是真的烧了起来,慌乱得要命。

谢宜珩满脑子浮想联翩,忽然觉得手上一空——裴彻慢条斯理地伸了两根手指,把那朵饱受摧残的栀子花从她手中夹了出来,然后扔进路边的一个垃圾桶:“你又破坏公物。”

这个“又”字带着意味不明的暗示撞进她的耳朵,轻描淡写的一句话,里头却全是浓烈得过了分的眷恋。

两人离得极近,呼吸交错,可以看到彼此轻颤的睫毛。但是裴彻的分寸拿捏得很好,他都没有碰到她的指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