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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6点还有3个小时。

林回的家开车到影城只要20分钟,他心里有些紧张,盯着衣柜里的衣服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,怎么也选不出该穿哪一件。林回觉得自己有些好笑,如果洛庭知道他这副模样,一定会骂他没出息:和贺见山睡都睡过了,看个电影又算什么,何况他还不一定会来。但这件事对于林回来说的确有些不同,因为“看电影”承载了他年少时期对“爱情”这两个字最早、最朴素的想象。

这事说来有些好笑。小的时候成年人的娱乐活动远没有现在丰富多彩,小镇上的年轻人约会最爱做的就是一起去看电影。有时候林回听到邻居们聊天,说起自家或者别家的孩子,总是会心照不宣地笑着来一句:“和朋友看电影去了。”那时候他小,不明白看电影就看电影,有什么好笑的。等到林回逐渐长大,他才明白“看电影”可能并不是真的看电影,而是约会、恋爱的代名词,久而久之,电影在他心中就变成了孕育爱情的土壤——

灯光熄灭,荧幕亮起,所有暧昧的、朦胧的情绪,在这一刻悄然滋长。

林回提前半个小时到达了影城。可能是周末的缘故,人还挺多,正好新上映了一部爱情轻喜剧,满眼都是一对对情侣,散发着温柔甜蜜的气息。林回一时间也不知道是不是该等到6点再进去,《开场》都下映了,这看着也不像是会检票的样子。他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,结果影城工作人员却忽然走了过来:“您好,请问是林先生吧?”

林回点点头。

“请您跟我来。”

“噢,好的。”

工作人员直接将他引到放映厅,林回在安排好的位置坐下,忍不住笑了一下:还真是如他所料,确实是包场,甚至他的座位旁还有一个小推车,上面准备好了爆米花和可乐。不过还没到放映时间,影院的灯一直亮着,照得空空的座位有些寂寞。林回看着前方灰色的幕布不知道在想些什么,然而双手却不受控制地把手机翻来翻去,屏幕随着他的动作不断地亮起,又渐次暗下。

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。

啪——

灯灭了。

大荧幕亮起,熟悉的片头音乐从四面八方涌来,瞬间填满了这个空旷的影厅。

手机终于结束了翻滚,安静地躺在了掌心。

只有爆米花的香味依然凝固在空气中,像是忽然被勾起了食欲,林回拿了一粒放进嘴里嚼了几下:果然,跟他想象地一样甜。

随后,他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。

这部电影最后还是没能看得下去,开场30分钟后,林回离开了电影院。

他开着车一路奔向家的方向,仿佛身后不是一个温暖舒适的商场,而是吞噬人的深渊。到达小区的时候,天开始下雨了。冬天的雨总是又冷又密,伴随着呼呼的风声,噼里啪啦地敲打着车身的玻璃。林回把车停在车位上,脑子里像是灌满了浆糊,黏稠地什么也塞不进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