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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去之前先去一趟街角的花店。”

……

花店是齐麟每周都要去的地方,因为他和老板约定好了,每周都会在她那里买一支粉色的玫瑰。

“今天的花可是开得最好的。”女老板把一支还淌着露水的玫瑰用报纸包装好,“不过这种玫瑰最近好多人要订啊,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你带动了这个风向。”

“可能是哪个明星家里有这种玫瑰吧,”齐麟接过玫瑰,小小的刺刺到了他的手。他把血迹随便擦在了报纸上,“这里有刺没有修好,再帮我修一修。”

“真对不起,这是我工作的疏忽,”老板向齐麟鞠了一躬,到后面拿剪刀修剪去了。齐麟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,恰巧看到停好车后推门进来的时乐。

“前辈来这里买什么?”

“没买什么。”齐麟不想告诉时乐自己买玫瑰的事情,但是想了想时乐迟早会知道,也就告诉他:“我买玫瑰。”

“咦?”时乐瞪大了眼睛,“前辈买玫瑰?前辈怎么会买玫瑰呢?”

“是吧,觉得很奇怪吧。”老板从后面走出来,“我第一次知道齐先生买玫瑰的时候也觉得很新奇呢。平常很少有男生会买这种看上去比较娇嫩的玫瑰,要买也会是大红色的用来表白的玫瑰。”

她把玫瑰交还到齐麟手中,时乐看见了报纸上的血迹和齐麟手上的伤口。

“前辈,你的手受伤了,”时乐说,“流血了。”

齐麟低下眼眸瞄了一眼,不太在意这种小伤口,“刚刚被玫瑰的刺刺到了而已,用纸擦擦就行。”

“那可不行,会进入细菌的。”时乐掏遍自己的口袋,“我没有带创可贴,前辈你等着。”

说完,他一路小跑跑到了马路对面的药店。

老板看着时乐的背影笑意盈然,“这是警局新来的人吗?以前没有见过。”

齐麟嗯了一声。

“那可真是太好了。”花店老板由衷为齐麟高兴,“齐先生平常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的,能有一个人陪伴在身边,感觉齐先生心情都要好很多呢。”

才没有的事情。

齐麟摇摇头,“只是暂时带一下他而已,我还是喜欢一个人独处。”

“为什么?”老板笑着问,“因为天才都是孤独的吧。”

因为梦魇。齐麟想这么回答她,但是那段记忆一直是他不愿意直面的恐惧,虽然和老板认识了有三年,可是他还是不想和她说。

“或许吧。”他留下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,然后看着时乐在自己的视线里奔跑回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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