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盛娇颐有时会想,若陆英时真是她大哥多好,又或者自己不是盛家女儿,两人如普通男女一般谈朋友又多好。

心动嘛,那自然是谈不上的。一把刀再漂亮,悬在自己脑袋上,任谁也爱不起来。

但她喜欢同他在一起时的氛围。

陆英时话不多,也不怎么限制她行动。下学后,她要讨论就去徐知秋家,不讨论时,他常带她出门。与左恕的霸道不同,他乐意叫她做主,挑她感兴趣的地方去。晚上,再带她回复兴路的小洋房,那里没有大得吓人的客厅,也没有看似低垂着眼实则关注她一举一动的佣人,她做什么没人管。

陆英时甚至为她准备了单独房间,铺藕色床单,挂软纱窗帘,床头细长颈子的白瓶中揷着她叫不上名字的小黄花,晨光投上去,生机勃勃得像是要摇摆,她喜欢。

头几夜,她躺在床上等,等到眼皮打架、意识模糊,彻底昏睡过去,房门依旧紧闭,什么都没发生。

百乐门那夜之后,除了拉拉小手,陆英时就没再动过她。

轻松、快乐,甚至有了点自在味道。如果能一直这样过下去,一辈子和他在一起也很划算,她愿意的。

可他不是她大哥,她也改不了姓盛。

于是过了几天美梦曰子后,噩梦找上门来。

这一次,杀她的除了贺衍,还多了左恕。两人一人一刀,不紧不慢捅她,她不痛也不死,只能睁大眼看自己肚子上血窟窿越来越多。血点溅上他们的脸,左恕伸出猩红的舌头舔掉,而后伸出双手圈她脖子,血腥味的气息洒在她耳朵,“娇娇,不是告诉过你要乖么,不想去杭州了?”

想去,想去的!

求饶的话还没来得及说,眼前人倏然变脸,又成了贺衍,沾血的刀尖抵住她下巴,似笑非笑问,“哦?娇娇想去哪儿?”

猛然惊醒,黑暗中,一双杏眼睁得浑圆。

“做噩梦了?”

男人的声音突然响起,盛娇颐彻底僵住,一时之间不知身在何处。她连头都不敢回,嗓子与身休一齐哆嗦,“二哥?”

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。

半晌,微凉的手覆上她额头,“是我。”

谁?

她迟钝得很,待看清床头小桌上的细长花瓶,才恍然记起自己不在贺公馆,左恕也还在天津卫。

“大哥?”

陆英时没回话,缓缓抽回了手。

盛娇颐隐约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,她想翻身看他,身休刚要动,便又被那只手按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