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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别说他俩了,今天叫你出来是想轻松轻松的,不是来添堵的。”

早上杜逍完成了三个面试,看来又是完蛋的,想到高暮在家,他根本不愿回去。有家不能回,他只好把孟颜这损友叫出来喝咖啡。

“你想轻松你早点问我借钱啊,那根本就不会有高暮什么事了。”

“别别别,我又不是到了穷途末路,大不了房子不要了。等我真到了那个阶段,一定来找你,好吧。”

“你怎么什么事都爱自己扛,我这朋友又不是画着的,有困难了一定要找我,借你十万八万还是可以的好吗?”

“知道了土豪,您就是我金主。”

“这还差不多。”

孟颜还有直播任务,陪不了杜逍多长时间,杜逍这轻松只持续了不到两小时,今非昔比,他已经不是那个可以靠花钱发泄的经济水平了,在外闲逛也是糟心,不如回家。高暮虽然没说过现在是什么职业,杜逍想他总归是要上班的吧,他决定赌一把,现在回去,应该不会碰面。

昨晚毕竟是梦到了以前的事,等车时,杜逍的脑子难免开始回忆过去。到校第一晚之后,他和高暮很默契地开始了四个月的暧昧之旅,第二天一早,杜逍起床时高暮已经不在身边,但属于他的课桌上,多了一份热乎乎的早餐。更巧的是,他俩是同一系同一班的,军训过后再分寝室,两人心照不宣地选择了同一个寝室。自此,他和高暮经常互相帮对方带饭,一起去上课,一起去吃饭,一起在图书馆画图,跟个连体婴儿似的,只要有一方在的地方,基本都可以看到另一方。只是两人谁都没说任何关于告白的话,现在想来,那个时候高暮其实已经表现出了不坚定的倾向,杜逍若是不深陷其中,早点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,说不定就可以避免往后的痛苦。

他俩真正确定关系,是在一个临近期末的夜晚,他们一起在图书馆复习,直到到了闭馆时间,不得不回去为止。两人一起走在回去的路上,夜深人静,路上人烟稀少,偶尔才能看到几个人抱着书匆匆跑过。那天不知怎么回事,道路两边的路灯坏了,黑漆漆一片,不说话时,黑暗的环境让彼此能更容易捕捉到对方的呼吸声,脚步声。是高暮先靠了过来,手背碰到了杜逍的手腕,一次、两次、三次,杜逍屏息凝神,不敢乱动。最终,高暮的手背贴上了他的手背,慢慢地,高暮旋转手腕,拉过了他的手,温暖的十指嵌入他的指缝中。高暮手心微微的湿度,述说着他的紧张,这份紧张也传给了杜逍,他心脏跳得极其用力,用力到自己都能听见的程度。那是他们开始的第一天,没有告白,没有其他亲昵动作,到现在为止,杜逍都还记得日期,虽然他极力想要去遗忘。

以前杜逍还觉得这很浪漫,两人之间不用语言,光靠默契便在一起了,现在想想,那根本就是太年轻,被爱情蒙蔽了双眼。孟颜曾经不止一次提醒过杜逍,让他必须逼着高暮正正经经说出一次告白的话,他都以他俩之间不需要而回绝了,真是too young too nave。

杜逍叹着气,打开了自家大门,刚踏入玄关,先跟裸上身从浴室走出来的高暮撞了个正着。杜逍眼睛大睁,这场面昨天刚发生过,今天再次重演。昨天他是有些不好意思看的,但现在这个节点,经历过噩梦与回忆,他的不好意思彻底转变为了愤怒。杜逍眉头一皱,踩着重重的脚步,砰一声一掌拍在高暮房门前,怒道:

“你是不认识‘穿戴整齐’这四个字吗?!”

“我看你不在家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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