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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傅少喜欢闻香味,大可以买一瓶香水闻。”

傅君珩笑道:“我更喜欢阿忧身上的味道。”

无忧:……

“我已经做好饭了,尝尝我做的桂花莲藕。”

“原来傅少捣腾了一个晚上,便是为了这道菜?”

“人生应该多做一些尝试,我现在发现烹饪也挺有乐趣。”

傅君珩以前极少进厨房,和无忧在一起之后,渐渐喜欢上了做饭。在清花江时,无忧天天都会买菜回来,他也跟着学了些,毕竟都是一起吃的,不好意思白嫖。

今晚正在播放无忧的综艺,傅君珩把电视调到了国家台,这一期讲的就是字帖。无忧在台上用两种字体各写了一张字帖,一张是《兰亭集序》,一张是春花江月夜,他写字的速度极快,洋洋洒洒,洒脱恣意。

“阿忧的字写得真好。”傅君珩称赞一句。

无忧却笑说:“不及一人。”

“嗯?”傅君珩来了点兴趣。

“我认识一个朋友,也写得一手好字。”

“能得阿忧这么赞赏,你这个朋友肯定有过人之处,想来和你的关系也很好。”傅君珩酸溜溜地试探。

无忧还故意笑道:“嗯,他善良低调,对待朋友也很真诚,是我的至交。”

傅君珩:“……阿忧的至交可真不少。”

“不多,也就一人而已。”

傅君珩:“……”

无忧狡黠道:“傅少不也写得一手好看的毛笔字?”

傅君珩:……

“你见过我写毛笔字?”傅君珩问。

“那次去孤儿院的时候见过,在图书馆的大厅,我一眼就看出来了。”无忧解释道,“傅少的字刚劲有力,也是下过苦功夫练过的。”

傅君珩确实练过,他爷爷傅建国从小亲自教他,他和他姐姐傅君瑶都是别人家的孩子,各方面都非常优秀。

只是傅君珩没想到无忧竟然猜到是他写的,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异样,更多的还是很高兴他竟然一直记得。

网络上,网友们也都对无忧佩服到了极点,对他丝毫不吝惜溢美之词。

【无忧以一己之力拉高了整个娱乐圈的质量,文能提笔武能暴歹徒的头,还能弹得一手古琴,能给人讲禅理,能跳舞,能演戏,随便参加一个奥运会就能刷新世界纪录,真不知道他还有什么不会的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