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宅屋的备用站为 精品御宅屋

我的婆婆是重生的[七零] 第562节(1 / 2)

他笑眯眯的结束这个话题,只是说:“周大妈,我回去温书了。”

顿了一下,他又说:“对了,巷子口有卖糖炒栗子的。”

周大妈一听赶紧的擦手:“啊,这个我家小七斤可喜欢吃,我得赶紧去买一点。”

“他们还没放学?”

他高一都放学了啊。

“他们今天放学去少年宫了。”周大妈说了一句,赶紧出门,这大孙子喜欢的,可不能不买。她顾不得唠嗑儿,匆匆出门。铜来回到家里,倚在门上,惆怅的叹了一口气!

第175章 广州之行

广州火车站人潮汹涌,庄志希他们一行人随着人潮出站就见到竖着牌子接他们的人。对于他们这一次过来,工作人员还是很重视的,一路将人送到酒店,一切都安排的妥妥当当的,两个人一个房间,庄志希是跟销售小王一个房间。

虽然叫小王,但是比庄志希岁数还大几岁,他们过来第一时间开了一个小会,作为与会人员,庄志希多听少说话,存在感倒是不强,这样的会议并不需要他发言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位。

他们一到就开会,下午倒是自由休息时间,其他几个人都有各自要交际的,庄志希收拾乔装了一下背着包出门,打算到处看一看。这边还是很热闹的,十分繁华。

其实他们四九城也繁华,不过风格又有点不一样。四九城的商业化没有那么明显,但是这边的铺子明显更多不少。庄志希在街上转了几圈儿,在一条小巷里找到一家回收金银首饰的小铺子,门脸儿很小,不留意都看不见。

虽然有些犹豫,但是庄志希还是进去打听了回收价格,随即将自己的金首饰卖掉,他是第一次干这种事儿,虽然紧张,但是倒是也顺利。庄志希卖掉了金首饰,并没有直接回自己的住处,反而是绕了几圈,又去了商场,大门进小门出,反正算是给自己多一层保险。做人谨慎点也没有坏处。

他绕了好几圈,又去厕所把脸洗了换了衣服,这才重新回到酒店。

这要是以前,庄志希可想不到乔装,但是谁让他乐意跟蓝四海玩儿呢,不说旁的,就说蓝四海当初给白奋斗的改造,庄志希就觉得可以借鉴的很多啊。

人啊,出门在外,得给自己多点保险。

他背着大半包的钱回到了酒店。小王不在,他烧了一壶水,接连喝了好几杯茶才平复心情。他还真是没见过这么多钱,虽然他跟明美也攒了一些家底儿,但是上班赚钱到底也是有限,家里又要生活又要养孩子,所以夫妻两个还真是没有大富大贵。像是今天庄志希卖了好多样首饰。这就快赶上他们家结婚十多年的银行存款了。

庄志希把钱收起来,塞在旅行袋又塞在床底下,感叹幸好他们这次是跟着单位过来。这个酒店现在住的都是与会人员,各方面保障肯定是没的说,不然这连个锁头都没有,怕是很不安全了。

不过其他人都没有带皮箱,他要是带个有锁头的皮箱也太此地无银三百两了。

所以庄志希也没打算这么干。

庄志希翻身躺在床上,琢磨起来今天的观察,这边商业更发达一些,卖什么的都有,不过要说比较受年轻人喜欢的,肯定是喇叭裤了。

这种裤子现在算是最新品,流行的很,他这转了一圈儿,看到年轻人穿的是真的不少。虽说岁数大的可能是一点也不喜欢,觉得十分的不着调,看着不像正经人,但是却又很受年轻人喜欢,逃不过两个字儿——时髦。

在年轻人眼里,这种裤子是很时髦的,像是蓝四海老同志就在过年的时候赶过一次时髦儿,差点引起了轰动。不过老爷子是赶了这个时髦,但是本身并不觉得这个裤子多好看,所以只穿了几天就没再穿了。

不过他们巷子里的小伙子倒是去商场找了,暂时还是没有卖的。

也是,蓝四海这一条是明美表哥从外地寄过来的,专门去给老人家好的,可见这家人都是什么性格了。不过庄志希倒是敏锐的察觉,这个裤子,大有可为啊。

也许这东西不是能长久来穿的,但是如果想要挣一批快钱,他觉得还是妥妥的,庄志希呼啦一下坐了起来,他几乎没有犹豫,又出了门,这一次他倒是奔着许多店家去的。

这接连转了好多个铺子,天黑才回来,累的气喘吁吁,这时小王也回来了,他诧异的看着庄志希,问:“你这去哪儿了啊?”

庄志希:“我出去转转,看看有什么能买的特产,你这……?”

小王:“我跟几个外厂的销售一起去喝了两杯,对了,你吃晚饭了吗?楼上有给参会人员准备自助餐,这是跟什么歪果学的,但是还是很方便的,你报上房号就可以了。”

庄志希还真不知道这个,眼睛一亮,笑了,说:“那倒是不错,我这正好还没吃饭呢。我看你这喝的醉醺醺的状态也不太好,要不要一起下去再吃点?”

小王摆手:“我不去了,我还要去一下我们科长那里,把明天的事情和思路再碰一下。”

他们来确实是有工作的,倒不像是庄志希,主要其实就是记录。

庄志希:“暖壶里有热水,你泡一壶茶吧,正好解解酒。”

小王:“行。谢啦。”

他发现跟庄志希一个房间真不错,同行总是要互相防备,但是现在就不是了。他还是很轻松的,他说:“我晚上会回来的晚一点。”

庄志希:“行。”

他自己一个人下楼,这个时候比较晚,已经没有多少人吃饭了,庄志希琢磨了一下看明白了,自己端着碟子盛了喜欢的菜。这年头,还是要吃肉。

庄志希是肉食动物,能吃肉不吃菜。

他一个人坐在窗边吃牛排,嗯,不是很懂,但是可以学,看着别人又是刀子又是叉子,庄志希学了一会儿,觉得果真没有那么方便,索性自己直接用了筷子。

学一学是好的,不过自由自在也很好。

反正啊,人只要脸皮厚就无所畏惧。

他也没吃主食,直接牛排吃到饱,只是这一吃完吧,就感觉到好几道视线若有似无的落在他的身上,庄志希淡定的给自己到了一杯饮料消食儿。

只要我自己无所谓,就算是你们看出花花儿,我也一样淡定如斯。

大概是庄志希心里素质太好,以至于看他的人都有点不好意思了,这时走过来一个胖子,主动跟庄志希打招呼:“你好。”

庄志希笑:“你好。”

两人坐在同一张桌,胖子真心的说:“大兄弟你这真是好意思啊,我这每次过来都吃不饱,主要是不好意思吃,吃多了总觉得别人看我,你倒是厉害,拿着筷子吃牛排。还能吃这么淡定。”

庄志希:“这也没人认识我啊,那我总得吃饱吧?”

“他们看你。”

“看就看呗,我也不能少点什么,也许他们看我还是因为我英俊呢。”

胖子:“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