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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5章黑道之路(1 / 2)

你要是真的这么有病,你就去当神仙,让我无处遁形,去当阎王决定我的生死,不然你就别靠近我!

这句话被祺祺吸烟刻肺,篆进了骨头里。只要有一天,他强大到能够让妖精再也跑不掉,那妖精的尸骨和骨灰都只能在拌在他骨灰里,地狱都没办法把他们拆开。

为了这一句,他走上了一条与二十年人生规划完全相反的道路,最快的上位,一定不是考试,而是毫无底线的犯罪。

其实除了金叁角,世界上还有很多地方是犯罪的温床。

在上世纪的特殊年代,有一个从内地逃往香港的特殊人群,他们在香港和警察枪战,因为白道的绞杀,而选择去了荷兰。

他们就是华人黑帮——14K。

他们在国外,让本地黑帮都无所遁形。

荷兰,是黑道的天堂。

…………

离开的第一年,没有学历,没有文凭的他,几乎寸步难行。高阶的职业基本与他无缘,祺祺在香港尖沙咀的一家茶餐厅,做了一年的服务生,那年一个叫虱头的流氓在他打工的茶餐厅闹事,李期矣和他打了起来。

他叫了一群人,在尖沙咀的巷子里,把他暴揍了一顿,对妖精的思念和对未来的无望,让那个原本应该是法官的书生,散尽了一身的书生气,成了亡命之徒。

一个人,拿着刀,和对面十个人厮杀起来。

自己砍了七八刀,也差点捅死了两个人。

一个长相异常俊逸的二十岁年轻人,差点杀掉两个双花红棍。经此一事,震动街头。

并非祺祺多会打架,而是他不要命,砍人见血那种冲击视线的血腥,让他产生了一种变态的快感,熟读法律的高材生,完全忘记自己曾经是有多么坚定地捍卫法律正义。

因为此事,寻仇的人越来越多,茶餐厅将他辞退。

在暴力的滋养下,他越发不要命了,心口的疼和身体的疲惫与砍人的痛快相互作用,他完全成了自己最唾弃的人。他在暴力中狠狠地发泄自己从不言起的思念与爱恨。

他砍人的时候会笑,笑得那些找他寻仇的人都毛骨悚然。

“那是个变态。”

“他好恐怖。”

他的杀戮之气越来越重,直到找他寻仇的人越来越多。越多他越兴奋,哪怕自己被砍得浑身是伤,体无完肤,哪怕是用尽最后一丝力气,他也会把所有伤他的人狠狠地报复回去。

“那是个狠人,他不要命的。”

“不要命的人,最恐怖。”

直到有一次,他被人差点砍死,躺在血泊中,人在将死的时候,会想起自己最重要的人。

“妖精…”他无意识的呢喃。

寻仇的人凑进去听:“这个疯子在说什么?”

“妖精…”有个流氓大喊:“老大,他在说妖精!”

“妖精?”那人惊呼道:“这个人是不是被妖魔附体了?难怪这么不怕死!”

陈树堂经过那个借口,看到一群喽啰子在闹事,下车看了一眼。

古惑仔A:“那是陈爷吗?他旁边的那个保镖我在电视里里看过,是上一届的泰拳冠军查偌!”

“他的司机也不得了,是封叁!那可是封叁,他一拳打死过两个闹事的美国人。还上过新闻。”

古惑仔B:“陈爷!你们谁闹了事,怎么能惊动陈爷?!”

古惑仔C:“那可是陈爷,谁敢招惹陈爷。”

喽啰们带着身上被李期矣砍得伤,齐刷刷的跪下。

陈树堂拄着拐,稳步慢走到他们跟前,他穿着长袍,带着礼帽,面色慈祥,一点都不像一统黑道江山的大佬,反而像家中和蔼的老者。

他温和道:“年轻人气性不要这么大,现在是法治社会,年轻人应该遵纪守法。”他看了一眼倒在血泊中无意识的李期矣。

法治社会?陈树堂年轻的时候,在英统治时期,打死过两个英国警察,后来随着跟着他的人越来越多,势力越来越大,直接在香港街头和警察火拼,还大获全胜。

香港警方最头疼的,莫过于这位讲究法治的老者。

带头的老大尿意都憋不住了,吓得直磕头:“陈爷饶命,我们一定遵纪守法。”

陈树堂呵呵一笑,看了一眼身旁的查偌,对他道:“这些年轻人,这有意思哈?我一个这么可爱的老头,竟然吓成这样。”

查偌一脸严肃的杀气,面对陈爷的话,微微一笑,点头示意。

“这个年轻人犯了什么事,让你们动了这么大的阵仗,把人砍成这样?”他给身后的人一个眼神,身后的人赶忙从后座拿了一个梨花椅,他顺势坐下来,似乎动了在此情此景下聊天的念头。

喽啰老大尿了裤子,寻思自己是不是动了不该动的人。一边磕头,一边解释:“陈爷,我真的知道错了,我不知道这个疯子,哦,不是,我不知道这个老大是您的人,我们真的知道错了!”

陈树堂又笑了,对查偌说:“嘿!你看,现在的小年轻怎么回事,聊聊天咋还尿裤子了呢!”

查偌忍俊不禁,微微一笑。

那带头喽啰哆哆嗦嗦说了来龙去脉,陈树堂越听越感兴趣。

“这小子长得一副书生模样,打起架来这么狠?现在这个社会,还有这么不怕死的人?”

查偌看着那个在血泊中几乎快没命的人,眼神中闪过一丝难得的欣赏。

“是啊,他还用帽子划人。”

“帽子?”陈树堂来了兴趣。李期矣手上握着一把刀,手边是落在地下的帽子,查偌收到陈爷的眼神示意,走到李期矣身边捡起那个落在地下的帽子,研究了一番。

回到陈爷身边后,在老爷子的耳边说:“帽子里有剃刀,被水泡过,近身着被划伤,重伤破伤风。他手里有刀,帽子里的刀,可防身,可伤人。”

陈爷邪邪一笑:“小子!”

他站起身,对身后的人说:“把这小子抬走,这人,我要了!”

喽啰们自知大难临头,吓得直磕头求饶,饶命声响彻巷角。

“都走吧,要你们的命干什么,不值钱。”

…………

等李期矣醒过来,他已经到了荷兰。

门口是两个穿西装的华人,他想出去,被拦了下来。

他强行出去…

直到查偌出现:“都让开,陈爷要见他。”

在这个欧洲古堡里,清一色的中式风格建筑,一种冲突的美感直击眼球,陈爷坐在茶几前,身后都是穿黑西服的保镖,整个场景肃穆极了。

“李期矣……你是叫这个名字?”

李期矣蹙眉,站在茶几前一言不发。

“小伙子,我救了你一命,你就是这样对你的救命恩人的?”

李期矣的眉头微微舒展,对陈树堂行了一礼,道:“多谢。”

陈树堂笑了:“小子,有意思。我是个生意人,不做亏本买卖。”

李期矣冷笑:“你想要什么,我就一条贱命,你要,拿去就是。”

陈树堂又笑了:“小子!这人呐,留着命的价值,可是比死了强多了。”

李期矣绝望的眼神和对死亡的从容,陈树堂看在眼里,不疾不徐道:“我二十岁的时候,在香港的码头搬货,英国的警察对我们动辄打骂,差点没了半条命,未婚妻显我穷和条子走了,我当时,也是你这个衰样。”

“坐下喝杯茶吧。有事儿慢慢说。”

李期矣在一股莫名的力量牵引下,坐了下来,和那位将来影响他一生的老者,聊了一个下午。

“你在大陆的A大法律,那可是全是人尖儿的地方,怎么会沦落到香港去端盘子?”陈树堂不解。

李期矣自嘲一下笑,没有做声。

“我这里有个差事,你要不要做?”

李期矣蹙眉:“嗯?”

“电视里总是演你们这些读法律的人,说话打嘴炮都很厉害,眼下我有个棘手的嘴炮活儿自己懒得干,你帮我去试试,就算报答我的救命之恩。”

李期矣迟疑片刻,还是坚定地点了头。

“我报完您的恩,就回我该回的地方。”他道。

陈树堂没作声,笑了笑:“等你能办完再说。想回去端盘子还早!”

这个所谓棘手的嘴炮活儿,可是能够直接影响各大帮派的14k帮派会议。

各大帮派多年利益分配不均,帮派堂主们为了地盘资源的矛盾常年斗的你死我活,而作为各帮派的首领,陈树堂早就头疼已久,这岂是李期矣能够轻而易举办完的?

让他留下,不过就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,这小子是个人才,不怕死又无牵挂,读了书做事又狠,他身边不乏亡命之徒,但没有一个这样水平的人,人才到哪都能推动发展。

当然,如果这小子是个上不得台面纸上谈兵的死 读书人,那他也没什么损失,杀了就行。

于是李期矣就这样稀里糊涂开启了他的黑道之路,进了14K的高层,成了首领陈树堂最信任的心腹。

他参加第一次黑道会议的时候,人还是懵的,没有人告诉他,原来那个救他一命的大爷,竟然就是全世界警方都头疼的14K首领。他们的初遇,竟然是因为陈树堂嘴馋想吃尖沙咀的烧鸭,回程的路上偶然遇到,偶然善心大发。

历史总是由偶然促成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