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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要成为和那个人一样厉害的大人物。

每次当那个金发男人出现时,莫斯都会尤其卖力地比赛,如果平常他只花五分力气就能赢得比赛,对方在场,他就会要花十二分的力气,他要赢得无比漂亮,他要抓住那万分之一的可能,他要在那位大人物心中留下了一点印象。

哪怕只有一点,对他们这样的人来说都是逆天改命的机会了。

金发男人不是每天都会出现在贫民窟的地下角斗场,于是莫斯千方百计去打听,最后发现那个男人每天一定会去的地方是小镇上的菜市场,而且还是最早去菜市场的那一批人,据说挑菜手法让老练的阿嬷都甘拜下风。

有时候黑发青年会和对方一起买菜,但比起挑菜,那位黑发青年显然更喜欢买花,他总会路过花摊时买几束花,什么种类都有,就是不买玫瑰。

莫斯想到了一个突破口。

他知道有一个地方有一种很漂亮的花,生长在最陡峭的悬崖峭壁上。

莫斯不知道那位黑发青年什么时候会出门,对方一周出门的次数不到两次,出门的时间频率也不一定,因此莫斯在接下来的一周中,每次都徒手爬上高高的悬崖,摘下那漂亮的悬崖花,蹲在卖花的老婆婆身旁,小心翼翼保护着纤细雪白的悬崖花。

这种花很奇怪,在悬崖那种恶劣的环境里,它可以顶住狂风暴雨坚韧生在,在莫斯进行准备的水瓶里反倒活不久,半天时间就病恹恹了。

许多次都有人提出想买莫斯的花,但都被莫斯拒绝,他每次从竞技场出来就去眼巴巴蹲点,每次都未能等到那个黑发青年。

那莫斯毫不沮丧,他已经习惯了生活这样的对待。

他将病恹恹的悬崖花做成书签,他听说那位黑发青年偶尔会去书店买书,如果对方喜欢这种悬崖花的话,下次他就能将悬崖花制成的书签给对方了。

说起书,莫斯也喜欢书。

书上说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。

在准备了一个月后,莫斯在某一个很寻常的清晨,终于再次遇见了那位黑发青年和金发男人。

他们刚从菜市场回来,也许是清晨的人较少,那位黑发青年这一次破天荒没有带口罩,露出一张美到莫斯无法用他贫瘠的文学造诣去形容的脸。

莫斯呆呆看着对方从远方走到眼前,全世界似乎都在这一瞬间静音了,只有对方的声音无比清晰,动听极了,带着一股很好听的韵律,“这是什么花?”

莫斯愣了起码有三秒没有回答。

黑发青年有些疑惑地挑了一下眉毛,莫斯听到自己傻傻地说:“我也不知道。”

黑发青年闻言忍不住笑了起来,他不笑时如洁白无瑕的冰雪,像是从天上而来,冰冰冷冷自带着距离感,笑起来则是雪中开出了凌然傲岸的花,清冷依旧,却在寒凉中散发出幽幽的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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