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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,郝可溜掉的速度也很快,“嘿嘿”声还停留在凌旭耳边,郝可已经端正地坐了回去,如同一个正人君子。

“唉,”郝可又忧伤起来,“这就是普通社畜的生活,被人牵着鼻子走,没有办法拒绝,毕竟我还要还房贷,一套组合贷下来,还到五十五岁,每个月还小一万,我这辈子都和学校绑定了,谁都不能得罪,唉……”

郝可的态度让凌旭有些困惑,买房之前,郝可明明是心心念念要买梧桐树湾的房子,为什么买房之后,郝可却并没有多高兴,还很忧伤,似乎要为了这个房子付出沉重的代价,既然如此一一

“为什么要买房子?”凌旭问道,“你可以不买。”

“嘶,你这话说得我听着怎么就这么不舒服呢。”郝可挑起眉梢,瞪了一眼凌旭,接着,他一本正经地说道,“因为,买房就意味着有了自己的家!有了这样一个空间,属于我自己!我想让谁住进来,就让谁住进来,我想让谁滚蛋,就让谁滚蛋!”

郝可对于家的解释,似乎有点另类,至少凌旭在「人准证」学前教育录像带里看到的关于“家”的解读不是这样的,而且人家专门强调了房子不是家,还举了一个富豪的例子,富豪有很多大房子,却妻离子散,深夜对着空荡荡的大房子说这不是家。

凌旭之所以对这段录像有印象,是因为斯特里先生以前也说过差不多的话。

可是,郝可却说着相反的话,他说,有了房子,才会有自己的家。

“怎么,你好像不服?”郝可盯着凌旭,鲜艳的嘴唇撅起来,不高兴地审视了他一会儿,说道,“是的,按照《道德与法治》三年级上册课本的定义来说,家人在一起才是家,不管有没有房子,住在大house还是天桥桥洞下。不过,那是很理想的情况,比如你和凌思睿,欧阳阳和她爸妈、姐姐还有小舅……”

“你们可以和谐的共处一室,不会一见面就吵架,听到对方呼吸就想打人,也不会在地毯上滚成一团。事实上,你们这种情况才是罕见的。大部分人步入婚姻都以为自己是找到一个屋檐遮风挡雨,谁知屋檐本身就是最大的风雨……”

“这时候,就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,无法共处一室了,谁走?”

郝可伸出一根食指,严肃地指向凌旭的鼻子:“房子是我的,你走,我还生活在自己创造的环境里,我还可以找新的人进来,说不定新的人就各方面都很合适。我不用为了一个住处委曲求全,不用害怕环境变化带来太大的代价,甚至,今天我把你撵走了,明天还可以正常地坐15分钟地铁去上班,什么事儿都不耽误。”

凌旭的眉头紧紧皱起来,脸颊线条也绷得生硬,他不喜欢这个比喻,不喜欢郝可指着他的这根手指,他的牙根有些痒痒,想一口咬住郝可细细白白的手指,让他后悔指着他说了这番话。

但是,郝可不像羊角山的火山羊那样皮糙肉厚,他是一个精致的小蛋糕,稍微碰一碰就会坏掉,白白的奶油会歪掉,上面的小樱桃会掉下来,修饰精美的花边会变得乱七八糟。

凌旭忍了,差点忍出内伤。

偏偏郝可并没有觉察到,还沉浸在自己的理论里,得意地宣布结论:“所以说啊,有自己的房子,才有自己的家,待在别人的家里,随时都有可能被撵出去,但是,待在自己的家里,永远都是安全的。”

凌旭: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