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找不出像珍珍这么孝顺的。”

“那是!咱家珍珍虽说从小娇惯了些,但论孝顺,那是这个!”乔妈冲儿媳们比了个大拇指,一副与有荣焉的表情。

乔珍珍天天给娘家送好吃的,这事几乎全村人都知道,毕竟她每次去镇上都是大摇大摆去的,看见的人不少,而且这几天不是炖肉就是炒肉,还时不时做个烧鸡烧鸭的,那香味都飘得老远,很多人吃饭的时候都端着碗站乔家屋外边吃,吃不到肉,闻闻味儿也是好的。

这次说乔珍珍败家的人少了,主要是双枪真心累啊,大家都想吃口好的,对乔珍珍对乔家,那是真心羡慕。

但更多人都在说宋瑾这个女婿做得好,你想啊,这买肉不得花钱,乔珍珍又没钱,还不是宋瑾给的,而且这媳妇天天往娘家送东西,宋瑾都没说过一句闲话,说明这是人宋瑾许可了的。

宋瑾一下子成为了红旗大队好女婿的标杆。当然,也还有一些犯了红眼病的人在背地里说宋瑾是个傻的,娶了个这么不顾家的女人,以后有他苦日子过的。

以后日子苦不苦的,咱先不提,这几天的日子确实过得舒心。对乔珍珍的厨艺,宋瑾那是佩服得五体投地,难怪大宝那俩孩子喜欢,他自己也很喜欢。

就拿今天中午那顿板栗烧鸡,鸡肉鲜嫩,板栗香甜,汤汁醇厚,吃起来让人口齿留香,回味无穷。宋瑾没忍住,一口气吃了五碗大米饭,这米饭也格外好吃,颗粒分明,软硬适中。

宋瑾的胃被彻底征服了,宋瑾甚至在想,以后要是吃不到这样好吃的饭菜要怎么办。

乔珍珍已经明确跟他表示过,她不想跟着一起去京城,她的理由是不想影响他读书,而且她说她一个农村人到了京城也找不到工作,仅靠宋瑾那点大学津贴,根本养不活一家四口。

看乔珍珍这段时间花钱的架势,宋瑾表示,确实很有压力。但他也很纳闷,就算他之前有寄钱回来,但也不可能这么经花,所以,宋瑾怀疑乔珍珍有别的来钱渠道。

这天晚上,孩子们都睡了,宋瑾洗完澡出来,看见乔珍珍正躺在门口的躺椅上纳凉,手里还拿着个蒲扇使劲扇着。

家里没有风扇,而且村里也没通电,就算有风扇也用不了,乔珍珍这几天总说屋里热,想在外面铺个凉席直接睡外头,宋瑾自然不同意,于是乔珍珍每天晚上洗完澡总要在门口的躺椅上赖很久。

夜朗星稀,明月高悬,田间不时传来蛙声虫鸣,乡间的夜晚,给人一种悠闲恬静的感觉。乔珍珍穿着自制的无袖睡裙,露出的肌肤白皙光滑,莹润的脚丫子悬在半空抖动着,好不自在。

她似乎很喜欢抖脚,宋瑾看到过很多次了,连带着两个孩子也跟着学,这不是个好习惯,但乔珍珍做起来却别有一翻味道。

明明她脸上一滴汗珠都没有,看到他过来,就立马撅着嘴一个劲地喊热,手里的蒲扇也扇得更频繁了。

宋瑾走过去,坐在旁边的凳子上,拿过她手里的扇子,帮她扇风,乔珍珍怡然自得地乖乖躺好,享受着帅哥的服务,嘴角微微上扬,心情似乎好了一些。

宋瑾的手指很好看,秀窄修长,莹润白皙,指甲修剪得很干净,在月光的映照下,泛着柔和的光泽,乔珍珍看得有点入迷,没办法,谁叫她不仅是颜控,更是手控。宋瑾无论哪一点,都刚刚好长在她的审美点上,弄得乔珍珍都不知道该不该跟他离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