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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争结束之后严苛的道德要求得到纾解,“名誉”这种东西看起来显然没有“生存”来得重要。寡妇再醮比比皆是,像埃米·斯莱特里这样未婚先孕的,只要有钱,照样能抬起头过日子。

“她的哥哥要是能活到现在,不知道会不会后悔和我决斗。”

白瑞德抬起头,望着他们头顶一株遮天蔽日的大棕榈树。

“世道变化得很快,只要我晚生十几年,我就大可以不必被这个体制驱逐了。”

罗兰低下头,细细地在心里咀嚼这话。

白瑞德是明白的,他的仇恨从来不是对哪个具体的人,他知道是那个行将就木的体制把他的前途一起葬送了。

可如果他当时没有反抗,没有拒绝娶那个和他一起乘马车出门的姑娘,他就可能葬送自己的一生,让自己一辈子活成循规蹈矩的模样,活成弗兰克·肯尼迪,活成卫希礼的模样……

“但是话说回来,如果我晚生了十几年,我也就不会有机会冷眼旁观,看清这个驱逐我的体制究竟有多么可笑。”

是的,罗兰心想:如果瑞德真的晚生十几年,他可能会在十几岁懵懂无知的年纪里,和那些最后一批上战场的义勇兵一样,对战争的目的与意义没有任何概念,只晓得跟随他人,盲目地走上战场。

“思嘉,遇见你我觉得很运气。”

瑞德低下头,他的黑眼睛继续端详着她,映出她的小小影子。

“因为我也不喜欢这个体制?”罗兰好奇地反问。

从这一点上来讲,他们两个确实是很相像的,都不肯循规蹈矩,又都声名狼藉。

“因为你也不是这个体制的人。我很荣幸地感到自己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同伴。”

罗兰心头“突”地一跳。

——这什么情况?

难道白瑞德看出了她是个“选手”,而且是个中途换了芯子的“选手”?

“你是勇敢的,你全凭自己的喜好行事,你可以毫不犹豫地抽离这个体制。你更在乎自己的内心感受,旁人的褒贬对你没有任何影响……我想,你一直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东西。”

罗兰暗自松了一口气,转了转眼珠,心想:你确实很运气。

因为现在站在白瑞德面前的人是她,而不是那个原著中真正的“郝思嘉”。原著中的郝思嘉真正想要的一直都只是卫希礼……瑞德要是晓得了这一点,应该会大失所望吧。

“所以,我们这两个不为‘制度’所容的人,是在别人都在婚礼现场喝香槟的时候,溜到外头的花园里来放风,躲避制度对我们的攻讦对吗?”罗兰反问。

白瑞德又笑了。

很明显,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,他是爱笑的那个人。他笑起来的时候,嘴角上扬,一对黑眼睛就像是黑宝石般闪着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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