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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说白了,我不够爱他……或者这么说,”罗兰稍顿了顿,“我对他的朋友之爱,还不足以让我心甘情愿为他而改变。”

“而他觉得他一辈子只会爱上我这一个人,至死不渝……这只是因为他还太年轻。”

“这种年少轻狂的爱如果得不到回应,得不到养分,就会慢慢自行枯萎……”

“但是劳里本人却会康复,并且找到真正适合他的人。对于这一点,我非常有把握。”

“所以,贝思,你现在从哥哥姐姐这里学到了什么经验吗?”罗兰一转脸,声调轻快,转向贝思。

贝思一边疑疑惑惑地打量着罗兰,一边迟迟疑疑地总结:“一定要相爱……要得是美好、坚贞、健康的爱情,才能够结婚。”

罗兰满意地点头:“正解。”

她忽然听见车厢壁上有人“咚咚”地敲了两声,似乎也在表示赞同。

罗兰顿时傻了。

难道她给自己的妹妹上“恋爱婚姻课”,也有人旁听不成。

她印象中,这个时代的火车车厢应当没什么隔音。可是火车行驶过程中的噪音很大,有时人们对面说话也要提高嗓音——她的话,不会就这么被人听了去吧。

如果真的被人听去了,想想那还真

有点尴尬。

火车沿着铁轨前行,时不时地在某个不知名的小站停下,放下一些人,再接上另一些人。

夜色则越来越浓重。

罗兰和贝思头靠着头,挤在车厢的一个角落里睡着了——这是一趟夜火车,到纽约得是明天早上了。

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罗兰脸上,令她在暖融融的橙色中醒来的时候,铁轨两边一大片整齐的红砖房屋令她感到惊喜。

“贝思,贝思快醒醒,我们快要到纽约了。”

眼前的景象已经不再是地广人稀的新英格兰乡村,而是人口密集的大城市。

可事实上她们还在新泽西,待火车行驶到轨道的终点,罗兰和贝思提着自己的行李,坐上渡轮,才算是真正来到了纽约。

在渡船上,罗兰一面尽情眺望两岸的风景,一面轻轻地哼着歌:“就连整个纽约市,也曾被叫做新阿姆斯特丹……2”

贝思知道二姐总喜欢些奇奇怪怪的歌词,调子也她所熟知的那些古典和流行音乐不同。她也学着二姐,让自己沐浴在那微寒的晨风里,尽情呼吸哈得逊河上清冽的空气,顺嘴问了一句:“新阿姆斯特丹?”

“是的。”罗兰莞尔一笑。

这地方在刚刚被欧洲殖民者殖民的时候,曾经被叫做“新阿姆斯特丹”,后来荷兰人打不过英国舰队,将这片土地交给了英国人,从此“新阿姆斯特丹”改名叫“新约克”,也就是“纽约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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